2015-12-15 作者:钱 津
自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起始至1978年改革之前,中国一直是将公营企业纳入国有企业范畴,搞国有企业的一统天下。而近40年的改革改到今天,事实上又是将国有企业混同于公营企业,以公营企业的设立模式替代国有企业改革,从而使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难以推进。我认为从性质界定上来看,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除此之外,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企业还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在世界历史中,国有企业只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而公营企业存在于世界上的各个国家或地区,包括应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 在生产方式上,国有企业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而在公营企业依然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间接结合。 在经营范围方面,国有企业只能在竞争性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公营企业必须坚守在非竞争性领域。 在企业管理方面,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必须实现政企分开,这是其改革的核心要义;而所有的公营企业都必须是政企不分的,必须听从政府的支配。 在企业的权属方面,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全民所有,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分级代表全民运作;而公营企业的所有权分别归属各级政府所有,因而公营企业分为中央公营企业和各级地方公营企业。 在企业设立的目的上,国有企业是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设立国有企业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而公营企业的设立是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干预经济的运作手段,以此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总之,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的各个方面都是不同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公营企业改革更是截然不同的。这两种性质的企业必须分开改革才能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既需要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经济基础,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又需要同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一样规范设立公营企业,履行政府经济管理中的直接投资职责。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马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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