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8
一、前 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 年设立,是专门用于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基金,旨在促使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截至2013 年,资助金额总计17.16 亿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41085 人。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目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类型。面上资助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提供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为一等8 万元/人、二等5 万元/人。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的资助,资助标准为15 万元/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管理等工作。2014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一批次。 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4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以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目的,调整基金资助申报条件,实施西部地区人才资助计划,并加强对基金资助的后期管理。为使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了解基金资助政策,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辑了《2014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对与2013年资助工作不同之处进行了标注。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地区根据《指南》要求组织2014 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 《指南》中的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及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申报须知 (一)资助工作时间 2014 年将开展第55 批、56 批面上资助及第7 批特别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基金申请。2014 年资助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二)申请条件 1.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不限制申报人数。 2.特别资助 (1)进站满4 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申请人须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及部门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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