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2 作者:祁亚辉
实行党中央集体领导,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邓小平在总结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党中央领导体制变革时曾说,建国以后,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选出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从此,这种以“代”相称中央领导集体的表述就开始成为官方文件和官媒报道的规范表达。但是我认为,这种称谓存在诸多不妥,有违党宗旨和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我国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汉语的语境角度来看,“届”有别于“代”,换届完全不同于世系的传代,不存在“上下”、“长幼”、“尊卑”、“贵贱”之意。不能将前后两届中央领导集体关系混同于辈分意义上的“上下”和“长幼”,这也是《党章》的题中之义。 第二,不能将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更替视为代际间的传递或传承。我们党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党中央领导集体的五年换届,正是这一使命的延续,是核心领导力的凝聚和加强。 第三,这也是党员政治地位平等的客观要求。《党章》明确规定每位党员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党员只有职位高低的不同,没有地位“上下尊卑”之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所任职务而高人一等、地位差别,也不能由此获得某种特殊权利。 因此,以“届”换“代”来相称中央领导集体,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和完善党的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第十八届党中央所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原理的中国实践,是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加强党的作风、思想和组织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使党的根本宗旨和历史使命在一届又一届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更新中得以实现。 作者系海南省社科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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