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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

2006-11-22  

 
教 育 部 文 件
教社政函[2004]49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部于今年5月至9月对2000年批准的第二、三批88个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其中81个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予以公布: 
  
  一、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
  
  3.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4.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5.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6.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7.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
  
  8.  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
  
  9.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10.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11. 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
  
  12. 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
  
  13.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14.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15. 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
  
  二、合格的重点研究基地

  1. 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2.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3.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4.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5. 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
  
  6.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7.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8.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9.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10.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
  
  11. 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12.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13.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14. 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
  
  15. 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
  
  16. 兰州大学、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17.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
  
  18.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
  
  19.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
  
  20.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2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22.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23. 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
  
  24. 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25. 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
  
  26.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27.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28.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29. 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
  
  30.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31.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
  
  32. 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
  
  33. 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34.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35. 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36.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37.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
  
  38.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
  
  39. 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40.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41.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42. 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
  
  43.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44. 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
  
  45. 四川大学、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
  
  46. 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
  
  47. 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
  
  48.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49. 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
  
  50. 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51.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
  
  52.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53.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54. 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
  
  55.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
  
  56.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57. 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
  
  58. 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
  
  59. 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60. 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6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
  
  62. 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63.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64.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
  
  65.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66. 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

  上述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及依托学校,请根据专家评估组的决议,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以学校文件形式将整改措施报告于2004年12月30日前报教育部(社政司)备案。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已将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列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根据重理论创新、重成果质量和重社会效益的时代要求,加大对优秀重点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定期评估,不断推动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信息资料建设和科研体制改革,使其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各重点研究基地和依托学校,应切实贯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五大任务,在新的建设周期内,特别要通过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注重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思想库”和“人才库”的作用,努力使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在近年内尽快取得国内领先地位,并力争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达到先进水平。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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